一、单位简介
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是市民政局下属公益型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收养城市“三无”人员、孤残儿童,开展示范性养老。福利中心前身为连云港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51年,2014年3月迁入高新区新址,并更名为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中心占地面积46.6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总投资1.68亿元,总床位1000张,其中儿童福利机构床位300张,福利和养老床位700张,是一所集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护理培训中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为一体的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
二、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
孤残儿童护理员
岗位要求:
1、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已接种新冠疫苗;
2、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执行力;
3、有爱心,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时间:
轮班、轮休
薪资待遇:
2000元左右/月
福利待遇:
缴纳保险,提供工作餐,享受合同制人员福利待遇。
工作内容:
1、按照操作规定和流程,为不同年龄和不同残疾类型的孤残儿童提供24小时的生活照料;
2、根据孤残儿童生理特点、病理特点实施基础护理;
3、采取清洁、消毒和隔离措施,确保孤残儿童的身体健康;
4、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孤残儿童发生意外伤害;
5、严格交接班,并认真做好各种表格的记录,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四、用工形式
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形式
联系电话:0518-83082607
报名截至日期:长期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