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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栏目:新闻动态    发布日期:2017/9/1   
 
       作为我市民政标准化建设首批试点单位之一,我中心系统梳理本领域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研究制定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工作标准、工作规范,组织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在实践中检验、完善标准,旨在初步形成工作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办事、凭标准考核的机制,从而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
       一、 主要建设任务:
       1.建立健全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服务标准体系。
      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将相关的民政领域的标准按一定的内在联系形成一个整体。首先要构建服务标准体系框架,然后根据框架再编制标准体系表,并对目前已有标准和待制定的标准作统计梳理。
       2.制定相关服务标准。
       根据福利机构业务特点及地域特色,结合业务实际情况,确定福利机构在对外提供服务、对内加强管理的各环节应遵循的各标准。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法律法规的实施相关标准;无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则制定企业标准。
       3.开展标准的宣传培训。
       对本单位标准化试点相关管理、工作人员开展标准化基本理论和标准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服务业标准化意识;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开展各类相关标准的宣传与培训,使全员了解、熟悉并掌握相关标准的要求,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4.组织标准实施。
       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得到实施,全过程每个环节的标准均应有实施方法和措施,确保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5.开展标准实施评价。
       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
       6.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7.创建行业品牌。
       积极开展“标准提升服务质量行动”,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的,争创本行业服务品牌。
       二、工作计划安排
       根据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的部署,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各个阶段的工作项目组都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及时跟进,并应根据实际进度做到灵活调整。
      (一) 宣传启动阶段(2017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一是建立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社工部负责具体工作,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总体思路、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建设等事宜,制定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标准化建设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开展标准化现状和需求调研工作。全面分析实际工作情况,收集资料、梳理问题、确实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增强创建意识。召开动员大会,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形成合力。
       (二)标准研制阶段(2017年2月下旬至2017年12月下旬):
       1、选定标准研制题目。参照民政领域已发布地方标准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标准化建设的前景分析,我中心于2017年2月中旬正式确定本单位的民政标准化建设的研制题目为“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规范”。本中心于2015年7月成立社工部,引进专业的社工人才,以专业的社工理念,开展专业的社会工作。虽然部门运行时间不长,但工作已迅速走上正轨,同时,社会工作作为民政系统乃至全社会来说都是一个新兴行业,挑战与机遇并存,欠缺的行业经验也意味着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目前民政领域已经发布的地方标准中大部分和养老有关,社会工作的相关标准不多,因此,本单位确定研制题目为儿童福利机构的社会工作规范,涵盖儿童的入住和安置评估、康复和特殊教育、社会散居孤儿状况评估、孤残儿童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及社会融入等,同时生活养育、医疗护理、后勤保障等常规业务工作也同步跟进。内容包括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的服务类型、服务模式、服务内容、服务层次、服务特点、人员配备、服务量化指标等。
       2、编写标准文本。主要是“自己写标准”,发挥一线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做到“我写我用、我用我写”,将本单位管理服务中的实践经验加以总结提炼,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编写机构标准。我们把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规范的相关标准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属于基础性标准,主要用于对社会工作标准化的基础性要素进行解释和规范,包括标准化导则、术语、分类编码等内容。第二层次属于通用性标准,提出开展工作服务必须遵守的最基本要求,包括社会工作的方法、专业伦理、通用过程、组织管理、评估与改进要求等。第三层次属于社会工作的专业标准,适用于社会工作不同领域和不同人群,其内容是针对儿童福利机构内特殊的服务人群的特点提出的具体规范,包括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管理要求等。我们希望通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能建立一个以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为重心,同时覆盖机构内养育、医疗、康复、教育、行政、后勤、安全等业务的综合标准服务体系,而不单纯是社会工作的一个点或面。
       3、组织标准申报立项及发布。按照标准立项申报程序,主动协调质监部门,将标准研制成果和机构标准,积极申报地方、国家和行业标准立项。由连云港市质量监督局相关人员组成专家小组,为试点建设在体系构建、标准研制、相关标准化培训等方面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为开展好标准化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立项后,在专家小组的指导下,尽快组织编写、征求意见,缩短标准研制周期,争取早日发布实施。
目前我院前两阶段工作按计划推进,我们通过社工部牵头,带动各部门对标准明细进行梳理,进行标准化需求分析,提出需制定标准清单,力争达到标准全覆盖,通过前期的收集资料、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整理排版,已经顺利构建了标准体系框架,完成全部文件目录,收集了所有基础文本内容,包括各类文件273个,表单150个。涵盖社会工作、儿童护理、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医疗救治、后勤保障、行政办公、安全保卫等多个板块。8月下旬邀请质检局专家进行检验,针对编制出的文本再次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对文本内容按标准化模板进行归纳、整理、修订和完善,将原有板块重新归纳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和社会融入五个板块,按照标准模板的技术通用、服务保障、服务提供的标准进入录入和编撰,计划在12月底之前完成。
       (三)标准执行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制定标准后需要单位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围绕标准执行抓好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三个环节。
       一是加强宣传。从执行标准的实际需求出发,认真研究标准宣传的新思路、新方法,营造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利用各类平台和媒介,采取会议、讲座、展板、简报、活动、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标准化理念与标准化建设。
       二是组织实施。从制度建设、流程优化、岗位管理等方面着手,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贯彻制定好的业务标准,重点围绕计划、执行、检查与改进四个环节,引进标准、运行标准与推广标准,促进标准实施与质量管理同步,尤其要善于将管理新措施、新方法通过标准方式,在实践中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填补法规政策空白,达到工作目标。
       三是开展评估。开展登记评定,要按照政府主导、机构承担、分级负责的组织方式,由业务主管部门组建评定机构,围绕登记评定的各个环节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开展合格评定,要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定程序,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认证方式,在原有的质量体系认证的基础上更加细化、量化,做到持续性发展。
       四是试点运行。完成标准编制后,作为试点单位,要以实现管理规范、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效果为目标,围绕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围绕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促进管理和服务更加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进一步提高民管服务效能,创建服务品牌。
       五是持续改进。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开通内、外部监督渠道,发现问题,及时修改调整;建立服务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制度,充分体现服务标准体系的有效性,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评估效果。
 
 
                       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
                     2017年8月31日